2013山大日记:管理学院 袁艺玮

发布时间:2013/09/02 23:20:55   点击:  

9月1日 星期日 晴

  “保持对不同论述的警惕,才能保持自己的独立性。探寻就是要不断相信、不断怀疑、不断幻灭、不断摧毁、不断重建,为的只是避免成为偏见的附庸。”

  今天整理山东省人口所崔树义处长有关失独家庭的采访资料,让我更深刻地体会到了柴静的话。对于同一个问题,我们必须听取各方的意见,从不同角度,真正认识和深入了解。

  “失独家庭”为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、死亡,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家庭。失独父母年龄大都在50开外,经历了“老来丧子”的人生大悲之后,独自承受精神负担。面对失独家庭,不可能没有同情;面对可能的悲剧制造者,也不可能没有愤怒。只是,仅仅同情和愤怒,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。只有多方面的探寻,不同视角,挖掘问题本质,才有可能为那些失独家庭真正做些什么。

  解决问题的第一步,就是正确看待问题。

  采访一开始,崔处长便强调面对失独家庭的问题,必须使“感情与理智分开”。失独家庭问题不是中国所特有的问题,在发达地区,几乎所有发达国家的生育率都已达到或低于更替水平。生育更替水平是指这样一个生育水平,即同一批妇女生育女儿的数量恰好能替代她们本身。总和生育率也可用于说明生育更替水平,因为它表明了能够替代父母双方所需的平均子女数。目前发达国家普遍认为,总和生育率为2.1即达到了生育更替水平。崔处长举例说,例如北欧或俄罗斯,更替水平是一对夫妇对应2.1到2.3个孩子。不是中国所特有的,失独问题也出现在发达国家。崔处长指出,不要仅仅把失独家庭问题全部归因于计划生育政策,政府不应当负全部责任。不能只调查失独家庭问题。但是失独家庭问题在国外之所以没有引起社会这么高的关注度,一是东西方文化观念的差异问题,二是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完善,失独父母得到较好的精神和物质安慰。

  尽管在调研开始前,我们就已搜集翻阅了大量资料。不过,采访之前,以我个人看来,政府应当承担失独家庭的大部分责任,因为是计划生育政策,表面看起来,这是导致失独家庭数量庞大的直接原因。其次还有我们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使然。但是,采访一开始,我就发现自己错了,我仅仅是从国家的高度看待这个问题,实际上,这是远远不够的,失独家庭是一个世界范围的问题,必须以世界的高度重新审视。

  解决问题的第二步,就是深入认识问题。

  崔处长指出,目前我国失独父母认证程序还存在一定的问题。计划生育部门认定全国大约100万失独家庭,山东省占其中七、八万左右。对于失去子女的家庭,我国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失独认证需要满足一下三个条件:家庭领独生子女证;父母无生育能力,一般是50岁以上;无收养子女。必须满足这三个条件,才能被认定为失独家庭。实际上,这些限制便使得失独家庭的统计量较实际来说偏少。因为仅就独生子女家庭来讲,很多并没有领取独生子女证。

  隐藏在问题背后的这些问题,是我们仅就查阅资料无法得到的,更没有想到的。我们只是仅凭一腔热血,出于对这些悲伤人们的同情,想对这个问题展开调研,提高社会的关注度,并且提出些可行的建议,真正帮帮失独父母们。我们没有想到,解决问题,需要把问题拓展到这样的宽度和深度。我们的思路,这才开始真正被打开。

  前两步作为铺垫后,我们才可以真正着手问题的解决上。

  崔处长为此问题提出了以下几条建议。首先是我们要正确看待问题,不能遮盖。其次,对于失独家庭要以精神安慰为主,发展一些志愿者组织,建立志愿者平台,并以财政作为支持。其实这正是我们团队致力于做的。再者,可以通过政府投入建立居家养老中心或老年人活动中心,帮助失独老人。除此之外,我们可以寻求从社会福利彩票中拿出一部分,来支持和扶养失独家庭。崔处长特别强调的是,政府或社会对于失独家庭的帮助必须形成一个完善健全的体系,真正保证问题得到更好的处理和解决。

  崔处长还告诉我们,其实他一直很关注这一方面的问题,近期刚刚申请了有关失独家庭的国家调研项目,希望和我们能够更好地一起致力于这个问题的解决。

  对崔处长的采访,让我学到的,正是多方面地看待问题。如柴静所言,探寻就是要不断相信、不断怀疑、不断幻灭、不断摧毁、不断重建,避免成为偏见的附庸。关于失独家庭的调研活动,我们不能仅仅由同情心掌控情感,必须理智地、多面地审视问题,拓展其宽度和深度,这样才能真正为失独家庭做些什么,推动问题的解决。

 



【作者:管理学院2012级 袁艺玮  来自单位: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编:帅领】